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,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。
复旦大学分校成立时,设立了中文、政治、历史和图书馆学4个系。由于筹办学校、选校址等诸多事宜,78级学生推迟半年入学,至1979年2月,汉语言文学、政治学、历史学3个本科专业和图书馆学1个专科专业招收的学生正式入校学习。1979年7月,政治系调整为两个系三个专业:政法系和社会学系,政法系包括两个专业:法律专业和政治经济学专业。1983年2月选择读法律专业的学生是恢复高考后上海首届法律专业毕业生。
1983年7月,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复旦大学分校、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、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、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、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、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复办上海大学(简称原上海大学)。1983年8月,复旦大学分校正式更名为上海大学文学院,政法系更名为文学院法律系。
1993年4月,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,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大学,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,办学地点在上海市青浦区野马浜。1993年11月,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更名为涉外经济法系。
1994年5月,新上海大学组建后,上海大学法学院同时并入新上海大学。同年9月,学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,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“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”, 1991年,该中心与复旦大学、华东政法学院、上海科学技术大学、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单位的相应机构共同组建了“上海科技法律联合研究所”, 1998年5月,知识产权学院与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合并成立新的知识产权学院,学院下设知识产权法系、涉外经济法系和企业法系,上海大学港澳台法研究中心也挂靠知识产权学院。
2004年9月,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,上海大学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市属本科院校—上海政法学院。
2004年9月,上海大学在知识产权学院基础上组建现上海大学法学院,在法学院构建下保留知识产权学院建制,办学地点在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校本部。